代理一起行政补偿决定案件成功为当事人维权
张军律师
案情:
某女士兄妹五人,其父亲在宝应县有住房一处,去世后该房屋面临拆迁,起初因兄妹内部有争议,一直没有与拆迁部门达成安置补偿协议。宝应县政府可能为加快推进拆迁进度,以所有权人不明确为由,下达了补偿决定,其中的补偿数额远低于所有人明确的情况下,拆迁补偿方案中规定的标准。当事人不服,找到本律师。本律师分析由认为,补偿决定基础有问题,当事人兄妹几个内部已就房产归属进行了约定,房产权属清楚。如果法院也认定权属清楚,那么根据公示的补偿方案,赔偿数额要翻倍的。于是本律师代理当事人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。
办案经过结果:
前后跑扬州四五次,经过几次开庭后,法官极力说服政府调解。应该说法官也认为政府的这个补偿决定是草率了。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,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赔偿。